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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赣民二初字第37号

温州市永厦住宅建设有限公司与乐平市人民政府、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7-04
公开日期
2017-11-02
所属地区
江西省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合同纠纷
当事人
温州市永厦住宅建设有限公司,乐平市人民政府,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