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上蔡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豫1722执662号申请执行人王精,女,1964年8月25日出生,汉族,住上蔡县。被执行人陈旺盛,男,1993年6月19日出生,汉族,住上蔡县。申请执行人胡军营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陈旺盛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受理。本院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陈旺盛在银行有存款可供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的规定,
裁定如下:划拨被执行人在银行的存款元。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耿贺年
审判员 朱鹤亭
审判员 张文强
二〇一六年七月四日
书记员 杨新忠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