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湘3126执26号

温祥华与王桦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古丈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7-04
公开日期
2017-09-07
所属地区
古丈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当事人
温祥华,王桦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

裁判文书全文

湖南省古丈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湘3126执26号申请执行人温祥华,男,汉族,1970年9月21日出生,住湖南省古丈县。被执行人王桦,男,土家族,1983年12月12日出生,住湖南省古丈县。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温祥华与被执行人王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王桦已按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湖南省古丈县人民法院(2016)湘3126民初447号民事调解书执行结案。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王锡专

二〇一六年七月四日

书记员  张晓慧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