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神农架林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鄂9021民初163号原告岳某,神农架人,居民。被告邓某,神农架人,居民。本院在审理原告岳某与被告邓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因原告岳某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200元,减半收取100元,由原告岳某负担。
审判员 高莉
二〇一六年七月四日
书记员 徐淦 来源:百度搜索“”
岳某与邓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鄂9021民初163号原告岳某,神农架人,居民。被告邓某,神农架人,居民。本院在审理原告岳某与被告邓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因原告岳某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200元,减半收取100元,由原告岳某负担。
审判员 高莉
二〇一六年七月四日
书记员 徐淦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