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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皖1622民初2237-1号

张文全与王雨辰、张文进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蒙城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7-02
公开日期
2017-09-29
所属地区
蒙城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张文全,王雨辰,张文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裁判文书全文

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皖1622民初2237-1号

原告:张文全,男,汉族,1967年6月出生,住蒙城县,

被告:王雨辰,男,汉族,1991年出生,住蒙城县,

被告:张文进,男,汉族,1962年8月出生,住蒙城县,本院在审理原告张文全诉被告王雨辰、张文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张文全撤诉。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承担。

审判员  黄勇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日

书记员  李艳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