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津0116刑初44号

廖乃康、廖欢才诈骗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6-27
公开日期
2018-07-13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廖乃康,廖欢才,廖乃威,刘某某,蔡某某,廖某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