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豫0711执688号申请执行人韩素琴,女,汉族,1965年1月10日生。被执行人陶保民,男,汉族,1965年7月15日生。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豫0711民初420号民事调解书,于2016年5月11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韩素琴与被执行人陶保民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执行(2016)豫0711民初420号民事调解书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郝建新执行员 种同刚执行员 路 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牛 毅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