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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京0112民初21118号

北京亿丰嘉诚木业有限公司与北京长迪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6-27
公开日期
2016-07-03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当事人
北京亿丰嘉诚木业有限公司,北京长迪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裁判文书全文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京0112民初21118号原告北京亿丰嘉诚木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南火垡村村委会南1000米。组织机构代码号:79211903-3。法定代表人程建军,经理。被告北京长迪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综合科研楼三层(西南1-4)。组织机构代码号:10139449-1。法定代表人钟燕龄,经理。本院在审理原告北京亿丰嘉诚木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长迪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北京亿丰嘉诚木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在审理过程中,原告北京亿丰嘉诚木业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诉,并无不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北京亿丰嘉诚木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八百七十三元,由原告北京亿丰嘉诚木业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代理

审判员 邓张恒一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书 记 员 杨 海 萌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