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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1003民初3842号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与陈叶珠、崔学聚信用卡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6-24
公开日期
2016-06-29
所属地区
台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信用卡纠纷
当事人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陈叶珠,崔学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裁判文书全文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浙1003民初3842号

原告: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住所地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南路277号。

法定代表人:高星,该支行行长。

委托代理人:陈洁,该行内勤。

被告:陈叶珠。

被告:崔学聚。

原告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以下简称民泰银行)为与被告陈叶珠、崔学聚信用卡纠纷一案,于2016年6月16日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

一、被告陈叶珠偿还原告透支款34462.45元(本金29662.60元、计算至2016年5月30日止的利息、复利4839.85元),并支付自2016年5月31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领用合约约定的利息、复利;

二、被告崔学聚对上述债务负连带责任。本院受理后,依法由

代理

审判员章赛红适用简易程序,于同6月2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当庭宣告判决。原告民泰银行的委托代理人陈洁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陈叶珠、崔学聚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

经审理查明:2012年6月18日,被告陈叶珠由被告崔学聚担保向原告民泰银行申请额度为30000元的贷记卡,双方签订《民泰贷记卡领用合约》和《贷记卡保证合同》。协议签订后,被告陈叶珠向原告领取了民泰贷记卡(卡号:62×××02),并利用该卡进行透支。2014年8月20日,被告陈叶珠向原告申请续卡,并重新签订的《民泰贷记卡领用合约》载明:原告为甲方、被告陈叶珠为乙方;对于消费交易,乙方在免息还款期内偿还全部款项,无须支付透支利息;免息还款期为消费透支记账日起至到期还款日止,到期还款日为账单日后第25日,账单日为每月30日;免息还款期最短为25天,最长为56天。对于预借现金(包括转账)交易,乙方不享受免息还款待遇,须支付从透支记账日起至还款日止的透支利息;乙方选择最低还款方式还款,不再享受免息还款待遇。乙方应支付从记账日起至还款日止的透支利息;甲方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收透支利息,并按月计收复利等条款。同日,被告崔学聚作为保证人与原告签订《贷记卡保证合同》,合同载明:保证人崔学聚自愿为被保证人陈叶珠使用该《领用合约》项下的民泰贷记卡与债权人所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被保证人依据上述《合约》领取的民泰贷记卡,在该卡销户前,并在人民币叁万元的申请授信额度内使用该卡所发生的透支本金、透支利息及费用(手续费、追索费、实现债权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各项费用)等全部债务;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被告陈叶珠民泰贷记卡项下透支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等条款。协议签订后,被告陈叶珠继续使用原先领取的民泰贷记卡,并利用该卡进行透支。截止2016年5月30日,产生透支款本金29622.60元,利息、复利4839.85元,被告陈叶珠未及时偿还,被告崔学聚亦未承担保证责任。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

判决如下:被告陈叶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信用卡透支款本金29622.60元及截至2016年5月30日止的利息、复利4839.85元,并支付自2016年5月31日起至本判决履行完毕之日止按领用合约约定计算的利息、复利;被告崔学聚负连带责任。被告崔学聚承担上述连带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陈叶珠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62元,减半收取331元,由被告陈叶珠、崔学聚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或者代表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案件受理费662元在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在上诉期内未预交的,应当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预交,逾期不交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款汇:台州市财政局。账号:19-900001040000225089001。开户银行:台州市农行。)

代理

审判员  章赛红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代

书 记员  卢 静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