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内0722执340号申请人马新范,女,41岁,汉族,农民。被执行人程先念,男,42岁,汉族,个体。2016年5月24日本院受理了马新范申请执行程先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该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报令,被执行人在接到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报令后,自动履行了30000.00元的给付义务,针对剩余款项,本院冻结了程先念的客车票款,对被执行人程先念强制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院(2016)内0722执340号案件执行结案。本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马宝金
审判员 金 戈
审判员 李冬学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杨田旭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