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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京0102执6268号

孙×1与李×等执行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6-24
公开日期
2016-07-03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当事人
孙1,李,孙2

裁判文书全文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京0102执6268号申请执行人孙1。被执行人李。被执行人孙2。孙1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京0102民特299号民事裁定书申请执行一案,孙1要求李、孙2协助办理车辆的过户手续。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未能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之规定,

裁定如下:将李名下车辆(发动机号:)过户至孙1名下。本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吕 祥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李隗超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