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5)宣中民四初字第00029号

安徽省威卡姆超市有限公司与宁国市市场管理服务中心、宁国市商务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6-24
公开日期
2018-07-20
所属地区
安徽省宣城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当事人
安徽省威卡姆超市有限公司,宁国市市场管理服务中心,宁国市商务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九条,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九十四条,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九十七条,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八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