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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渝0105民初9635号

邓吉彬与辜婧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6-22
公开日期
2016-07-11
所属地区
重庆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合同纠纷
当事人
邓吉彬,辜婧

裁判文书全文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渝0105民初9635号原告邓吉彬,男,1970年2月27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渝北区。被告辜婧,女,1993年8月5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渝北区。本院在审理原告邓吉彬与被告辜婧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邓吉彬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

代理

审判员  钱星汝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书 记 员  温丽丹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