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豫0581执112号申请执行人王贤,男,1988年5月20日生,汉族。被执行人王志强,男,1990年5月6日生,汉族。被执行人李存书,男,1982年2月13日生,汉族。王贤诉王志强、李存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彭国喜
审判员 王永青
审判员 石建青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日
书记员 路金光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
王贤与王志强、李存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裁定书
林州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豫0581执112号申请执行人王贤,男,1988年5月20日生,汉族。被执行人王志强,男,1990年5月6日生,汉族。被执行人李存书,男,1982年2月13日生,汉族。王贤诉王志强、李存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彭国喜
审判员 王永青
审判员 石建青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日
书记员 路金光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