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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皖0403民初2230号

张文齐与淮南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6-20
公开日期
2016-06-27
所属地区
淮南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劳动争议
当事人
张文齐,淮南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七条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