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博乐垦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博垦执字第275号申请执行人顾万宝,男,汉族。被执行人焦琬钦,女,汉族。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顾万宝与被执行人焦琬钦离婚纠纷一案中,经本院“四查”被执行人焦琬钦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5)博垦执字第275号执行裁定书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XX飞
审判员 艾 尼
审判员 杨志国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日
书记员 李 昊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