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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吉0104执325号

王力成与吕海全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6-20
公开日期
2016-07-05
所属地区
长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当事人
王力成,吕海全

裁判文书全文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吉0104执325号申请执行人王力成,男,住长春市朝阳区被执行人吕海全,男,汉族,住长春市朝阳区申请执行人王力成与被执行人吕海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依法查询了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但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意见》第十六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5)朝民初字第1060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如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孙伟超

审判员  郭俊立

审判员  李长顺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日

书记员  王世刚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