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皖0706执418-1号
申请执行人:储根娣,女,汉族,住安徽省铜陵。
被执行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中心支公司,住所地:河南省驻马店市。
法定代表人:尹晓强。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皖0706民初293号民事判决书,于2016年6月12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在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按照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履行。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依法冻结被执行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中心支公司银行存款11657.80元。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李莉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日
书记员 钱涛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