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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冀0322刑初208号

韩某、齐某盗窃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昌黎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6-20
公开日期
2016-06-28
所属地区
昌黎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盗窃
当事人
韩某,齐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

裁判文书全文

河北省昌黎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冀0322刑初208号公诉机关河北省昌黎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韩某,农民。2003年因犯抢劫罪被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2004年刑满释放。其因涉嫌盗窃罪于2016年3月11日被唐山市公安局路南区分局永红桥派出所抓获,2016年3月12日被河北省昌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6年3月2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河北省昌黎县看守所。被告人齐某,农民。其因涉嫌盗窃罪于2016年2月24日被河北省昌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6年3月29日被逮捕,现羁押看守所。河北省昌黎县人民检察院以昌检公诉刑诉(2016)17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韩某、齐某犯盗窃罪,于2016年6月1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于2016年6月2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昌黎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李炜莉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韩某、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河北省昌黎县人民检察院指控:1、2016年2月5日10时许,被告人韩某、齐某伙同“坤”(另案处理)经事先预谋后,来到河北省昌黎县茹荷镇东仓村,趁被害人李某乙家中无人之际,由被告人齐某与“坤”在外放风,被告人韩某翻墙入户实施盗窃,从李某乙家中盗走800元人民币,该款已被三人挥霍。2、2016年2月10日11时许,被告人韩某、齐某伙同“坤”(另案处理)经事先预谋后,来到河北省昌黎县茹荷镇茹荷村,趁被害人赵某家中无人之际,由被告人齐某与“坤”在外放风,被告人韩某翻墙入户实施盗窃,后从赵某家中盗走一台联想笔记本电脑、一台苹果迷你平板电脑、一部小米手机。该联想笔记本电脑被韩某以500元人民币的价格卖给李某甲,所得赃款已被其挥霍,后该联想笔记本电脑被公安机关扣押并发还被害人赵某;该苹果迷你平板电脑已被韩某丢失;该小米手机被齐某送还了被害人赵某。经昌黎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联想笔记本电脑价值人民币3276元、苹果迷你平板电脑价值人民币1501元,小米手机因已损坏且市场已无销售,故无法出具鉴定价格。2016年2月24日,被告人齐某主动到昌黎县公安局茹荷派出所投案,如实供述其盗窃事实。2016年3月11日,被告人韩某在唐山市金域招待所被唐山市公安局路南区分局永红桥派出所抓获。上述事实,被告人韩某、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无异议,并有昌黎县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被告人韩某、齐某的供述,被告人韩某、齐某的辨认笔录,被害人李某乙、赵某的陈述,证人李某甲、秦某的证言,被盗物品的产品说明书、销售发票,昌黎县价格认证中心(2016)昌价(刑)字43号《涉案资产价格鉴证结论书》,公安机关出具的受案登记表、扣押与发还清单、户籍证明信、现实表现说明、抓获经过材料、办案说明,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2003)北刑初字第231号《刑事判决书》及执行通知书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河北省昌黎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韩某、齐某犯罪的事实清楚,提供的证据确实、充分,对二被告人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韩某、齐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且属共同犯罪。但被告人韩某认罪态度较好;被告人齐某能够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首情节予以认定,可分别对二被告人从轻处罚。二被告人的盗窃所得,应予退赔。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

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韩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3月11日起至2017年2月10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之日缴纳)二、被告人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2月24日起至2016年11月23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之日缴纳。)三、责令被告人韩某、齐某共同向被害人李守英退赔经济损失人民币800元;责令被告人韩某、齐某共同向被害人赵小元退赔经济损失人民币1501元。(上述退赔款均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履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审 判 员  魏永立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日代理

书记员  张雪姣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