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甘0702民初5693号原告王晓宇,女,1972年4月1日出生,汉族,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人。被告周磊,男,出生年月不详,汉族,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人。本院在审理原告王晓宇与被告周磊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王晓宇在法定期限内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一款(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王晓宇自动撤诉处理。
代理
审判员 ��重阳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日
书 记 员 禅 晓 萍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