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渝0112民初10061号原告马建,男,1987年11月12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永川区。委托代理人张珏枫,重庆驰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封声凤,男,1969年11月5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渝北区。委托代理人沈俊刚,重庆宏声昌渝律师事务所律师,本院在审理原告马建与被告封声凤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原告马建于2016年6月20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马建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9800元,减半收取4900元,由原告马建负担。
代理
审判员 刘涛峰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日
书 记 员 姜 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