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6)冀1121执保139号
申请人:武春雨。
被
申请人:徐孟帅。
被
申请人:常素香。
被
申请人:王占尚。本院受理的申请人武春雨与被申请人徐孟帅、常素香、王占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在执行中,依据申请人申请解除常素香名下车牌号为冀XX车辆的查封。案件保全措施执行完毕。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六日 来自
民间借贷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6)冀1121执保139号
申请人:武春雨。
被
申请人:徐孟帅。
被
申请人:常素香。
被
申请人:王占尚。本院受理的申请人武春雨与被申请人徐孟帅、常素香、王占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在执行中,依据申请人申请解除常素香名下车牌号为冀XX车辆的查封。案件保全措施执行完毕。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六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