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冀0606执331号申请执行人宋巧,女,汉族,住保定市。被执行人石家庄乾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石家庄市。被执行人张秀东,男,汉族,石家庄乾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员工,住保定市。本院于2016年3月11日作出的(2016)冀0606民初798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于2016年3月22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依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6条第1款第5项、第258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2016)冀0606民初257号民事判决书中止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王峰二0一六年六月十六日
书记员 索地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