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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0225执1073号

史秀莲保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象山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6-14
公开日期
2018-09-06
所属地区
象山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浙0225执1073号申请执行人史秀莲、被执行人张金道:申请执行人史秀莲与被执行人张金道保证合同一案,(2015)甬象商初字第1728号民事调解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史秀莲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6年3月7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张金道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6)浙0225执1073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四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