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鲁0112民初2080号原告(反诉被告)武汉守望环保有限公司,住所地武汉市。法定代表人熊贤保,总经理。委托代理人张小虎(特别授权代理),系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徐丹(特别授权代理),女,生于1990年10月11日,汉族,系该公司职工,住河南省汝南县。被告(反诉原告)山东省热电设计院,住所地济南市。法定代表人刘博,经理。委托代理人郝国庆(特别授权代理),系山东安百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牛月盈(一般授权代理),系山东安百合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本院在审理原告(反诉被告)武汉守望环保有限公司诉被告(反诉原告)山东省热电设计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武汉守望环保有限公司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反诉原告山东省热电设计院于2016年6月12日自愿撤回反诉。
本院认为:原告武汉守望环保有限公司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法按撤诉处理。反诉原告山东省热电设计院自愿撤回反诉,不违反法律规定,依法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
裁定如下:
一、本案本诉按撤诉处理。
二、准许反诉原告山东省热电设计院撤回反诉。本诉案件受理费2075元,减半收取1038元,由原告武汉守望环保有限公司负担;反诉费499元,由反诉原告山东省热电设计院负担。��判长李峻岭
人民陪审员 李 娜
人民陪审员 宫丽平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二日
书 记 员 王百丽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