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攸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湘0223执保129号申请执行人向新连,男,1965年4月2日出生,汉族,湖南省攸县人,住湖南省攸县。被执行人邓子凤,男,1966年2月4日出生,汉族,湖南省攸县人,住湖南省攸县。被执行人贺年姬,女,1966年12月17日出生,汉族,湖南省攸县人,住湖南省攸县。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向新连与被执行人邓子凤、贺年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于2016年5月16日作出的(2016)湘0223民初1281号民事裁定书,因本案已保全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2016)湘0223民初1281号民事裁定书一案保全完毕,予以结案。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生效。
代理
审判员 周一江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二日
书 记 员 周 胜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