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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吉2424执恢37号

李元和与王立国承揽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汪清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6-08
公开日期
2017-04-24
所属地区
汪清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汪清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6)吉2424执恢37号王立国本院执行的李元和申请王立国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审判人员 :李玉忠

二〇一六年六月八日

书 记 员 : 贾 旭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