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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川1723执恢43号之一

郑长宽与唐昌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决定书

法院
开江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6-08
公开日期
2017-01-03
所属地区
开江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四川省开江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川1723执恢43号之一本院在执行郑长宽与唐昌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查明并认定,唐昌忠规避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款、第六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唐昌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二〇一六年六月八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