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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陕0727民初417号

原告杜续武与被告略阳县石里鱼府、雷涛、马建国因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略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6-08
公开日期
2018-07-20
所属地区
略阳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杜续武,略阳县石里鱼府,雷涛,马建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一款,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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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略阳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陕0727民初417号原告杜续武,男。委托代理人李飞龙,略阳县“148”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委托权限一般代理。被告略阳县石里鱼府。地址:略阳县城关镇吴家营村桥头。负责人韩丽霞,女。被告雷涛,男。被告马建国,男。

原告杜续武与被告略阳县石里鱼府、雷涛、马建国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杜续武于2016年5月11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于2016年5月11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本院

审判员黄志刚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行了审理,原告杜续武及委托代理人李飞龙到庭参加诉讼,三被告经人民法院合法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缺席审理终结。

原告杜续武诉称:略阳县石里鱼府自开业后,从2014年9月至2015年9月其一直为被告供应鲜肉,每次货物送到时都由石里鱼府的店员点称、查验签收,但均未给付货款,2015年12月石里鱼府停止营业,其多次催要被告一直未交付清原告所送货物的欠款共计21709元,现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返还所欠货款。原告杜续武向本院提交以下证据以支持其诉讼请求:1、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体户登记基本情况(证明双方主体资格);2、供货清单及证人高秀、高秀红、XX、高勤芳、罗彩英、李玉梅六人的证词(证明供货清单上货物确实是石里鱼府所用)。三被告未到庭也未提交答辩,只是在2016年5月19日本院送达诉讼文书时向本院提交了两份声明,第1份声明:略阳县十里鱼堂,工商注册负责人是韩丽霞,但实际是由雷涛和马建国合伙经营与韩丽霞无关,十里鱼堂经营中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均由雷涛和马建国负责,时间为2014年9月1日,第2份声明:在2014年5月中旬雷涛和马建国因共同经营位于吴家营高速引道路边石里鱼府资金短缺,特以马建国的名义向略阳县城关信用社贷款30万元,担保人为雷利,雷涛和马建国约定贷款及经营收益均为双方共同进行等额承担。另外雷涛和马建国各自以自己的名义在信用社贷款5万元用于石里鱼府的投资经营。经本院庭审质证,对原告所提交的证据经庭审审查,其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属实,本院予以确认。被告所提交的两份声明经质证,原告认为属于三被告之间在经营管理当中内部事宜,与本案无关,其质证理由成立,本院不予以���认。

经审理查明,2014年12月韩丽霞向略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个体经营户,字号名称为略阳县石里鱼府(办证前为十里鱼堂),经营场所在略阳县城关镇吴家营村桥头,营业期限自2014年12月4日至2017年11月17日止。雷涛和马建国是实际合伙经营者。从2015年5月至2015年11月原告杜续武一直为被告略阳县石里鱼府供应鲜肉为主,每次货物送到时都由略阳县石里鱼府的店员点称、查验签收,并由韩丽霞支付部分货款,结止2015年12月略阳县石里鱼府停止营业时共欠原告杜续武货款21709元。在原告杜续武知道略阳县石里鱼府停业后曾多次催要欠款,但被告一直推拖未能给付清欠款。

本院认为,略阳县石里鱼府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经营者是韩丽霞,雷涛和马建国实际在经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规定,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故被告雷涛和马建国应当对略阳县石里鱼府的经营活动共同承担责任,据此,被告略阳县石里鱼府在经营过程中拖欠原告杜续武货款21709元理应由三被告共同偿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六十条、第一百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五条之规定,

判决如下:

一、被告略阳县石里鱼府(韩丽霞)偿还原告杜续武货款21709元,限判决书生效后30日内履行。

二、被告雷涛和马建国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340元,减半收取170元,由被告略阳县石里鱼府(韩丽霞)负担(限收到判决书三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  黄志刚

二〇一六年六月八日

书记员  郭云婷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