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内0404民初4076号原告赵云生,男。委托代理人侯占学,内蒙古战友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柯艳荣,女。本院在审理原告赵云生诉被告柯艳荣恢复原状纠纷一案中,原告赵云生于2016年6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准许原告赵云生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650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吴学刚
二〇一六年六月八日
书记员 杜 磊 来源:
赵云生与柯艳荣恢复原状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内0404民初4076号原告赵云生,男。委托代理人侯占学,内蒙古战友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柯艳荣,女。本院在审理原告赵云生诉被告柯艳荣恢复原状纠纷一案中,原告赵云生于2016年6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准许原告赵云生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650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吴学刚
二〇一六年六月八日
书记员 杜 磊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