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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右刑初字第197号

钟应龙、黄晓辉诈骗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6-08
公开日期
2017-01-16
所属地区
百色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诈骗
当事人
钟应龙,黄晓辉,钟某甲,薛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第二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