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内0722执254号之一申请人莫旗金瑞典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守成,职务总经理。被执行人曾凡君,男,1977年1月9日出生,汉族,个体。被执行人郭伟,男,1979年9月11日出生,鄂伦春族,个体。被执行人郭景红,女,1955年12月22日出生,工作单位尼二中。2016年5月5日本院受理了莫旗金瑞典当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曾凡君、郭景红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在接到执行通知后,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将被执行人郭景红的银行账户予以冻结。本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马宝金
审判员 金 戈
审判员 李冬学
二〇一六年六月八日
书记员 杨田旭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