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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行终542号

袁翔波与浙江省人民政府二审行政裁定书

法院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6-07
公开日期
2017-12-18
所属地区
浙江省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袁翔波,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钦寸水库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全文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6)浙行终542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袁翔波等87人(身份情况附后)。诉讼代表人袁翔波,男,1954年10月9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新昌县。诉讼代表人袁志远,男,1951年8月18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新昌县。诉讼代表人袁海明,男,1967年11月1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新昌县。诉讼代表人张柏松,男,1941年11月8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新昌县。诉讼代表人张秉江,男,1955年1月13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新昌县。委托代理人王绕红,浙江鑫目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顾猛,浙江鑫目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起诉人)浙江省人民政府。原审第三人浙江钦寸水库有限公司。

上诉人袁翔波等87人因不服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浙01行初138号不予立案行政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袁翔波等87人上诉称:1.浙江省人民政府对《关于调整新昌县钦寸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行政批复行为,其实质在《规划大纲》的基础上进行批复,该行政行为明显涉及到《规划大纲》的内容。该批复不是简单的针对调整行为,事实上是对《规划大纲》整体的批复。2.该行政批复侵害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在《规划大纲》8.2.2.1农业安置规划第(5)点提到东郑村水田淹没比例达到84%。水库建成后土地被淹,生活丧失重要来源,严重侵害了上诉人合法权益。3.该行政批复对上诉人已经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因为该批复行为,使上诉人的土地因水库的修建而被淹没,造成了上诉人生产生活方面的困难,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得不到满足,也使上诉人的精神受到伤害。原审不予立案裁定有误,上诉人的诉讼符合法律规定的受案范围。请求撤销原裁定,依法立案,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本院认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经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大纲是编制移民安置规划的基本依据。该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经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是组织实施移民安置工作的基本依据。因此,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对移民的权利义务不产生直接影响。现上诉人诉请撤销浙政函[2014]9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昌县钦寸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批复》,因该批复行为对上诉人的合法权益明显不产生实际影响,故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原审裁定不予立案并无不当。袁翔波等87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其上诉请求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 判 长  董东

代理

审判员  许勤

代理

审判员  王钰

二〇一六年六月七日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书 记 员  丁波附上诉人名单:上诉人(原审起诉人)袁翔波,男,1954年10月9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42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袁志远,男,1951年8月18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70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袁海明,男,1967年11月1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44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张柏松,男,1941年11月8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125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张秉江,男,1955年1月13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131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吕才法,男,1948年11月18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116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吕见富,男,1959年8月5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56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吕云海,男,1973年3月25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32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袁华钱,男,1939年4月5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136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袁明娟,女,1943年11月23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62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袁清波,男,1948年1月9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34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袁武军,男,1977年1月17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45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袁志洋,男,1957年12月26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71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张健龙,男,1972年10月27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68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张明槐,男,1955年11月14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38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张仕彬,男,1947年6月11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29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章香妹,女,1938年8月9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105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吕伯正,男,1967年9月8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92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袁伯初,男,1969年2月16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139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张奎,男,1985年4月22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西塘61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张魁梧,男,1950年12月7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67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章柏康,男,1971年6月24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146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陈绿萍,女,1985年1月7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110-2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陈锡源,男,1955年8月27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110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陈香珍,女,1926年3月9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127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陈岳阳,男,1966年5月26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96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金兴保,男,1954年8月20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7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梁永明,男,1968年5月29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145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吕焕昌,男,1962年3月27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53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吕焕钱,男,1953年9月18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20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吕见才,男,1945年7月17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118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吕见法,男,1946年9月15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54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吕金标,男,1947年8月1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32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吕顺法,男,1937年12月10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91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石小波,男,1978年11月9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102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石岳初,男,1958年9月26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132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王孝军,男,1982年2月15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西塘49-2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吴财宝,男,1927年7月4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11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余月花,女,1958年5月13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143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袁柏三,男,1965年7月25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141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袁伯军,男,1960年1月17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西塘49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袁超,男,1988年11月9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151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袁凤槐,男,1951年10月9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63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袁槐金,男,1938年10月11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115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袁黎明,男,1983年6月12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142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袁立庆,男,1976年7月28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90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袁林康,男,1957年11月23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129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袁沛槐,男,1953年11月9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119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袁权照,男,1947年10月4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40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袁腾飞,男,1949年5月1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51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袁翔江,男,1952年5月12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46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袁小慧,男,1979年11月28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83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袁学军,男,1971年4月13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136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袁学伟,男,1966年4月16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138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袁勇,男,1982年11月10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135-2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袁正高,男,1969年5月19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106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袁正华,男,1970年10月8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52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袁正良,男,1966年2月18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105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袁志华,男,1954年4月23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135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张斌军,男,1974年7月9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123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张红雷,男,1967年10月31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27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张见槐,男,1948年12月14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15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张陆相,男,1944年5月8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126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张锡云,男,1955年11月28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78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张永达,男,1959年4月12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49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章桂元,男,1967年6月29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87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章兰英,男,1963年9月29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151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袁晓寅,男,1983年7月17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46-2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袁正宽,男,1977年8月4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105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袁玉康,男,1962年6月29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60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黄炎兴,男,1955年12月20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31-2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吕彬,男,1983年4月18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143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潘东林,男,1971年10月13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100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潘贤三,男,1945年4月16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98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王亚珍,女,1943年1月4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文教路1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袁伯林,男,1955年5月21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142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袁灿华,男,1954年11月17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82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袁慧明,男,1975年2月11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73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袁翔彬,男,1961年8月31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43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袁寅,男,1974年11月25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59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张陆金,男,1934年3月18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81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张明叶,男,1959年7月19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61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张三鹏,男,1970年3月2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10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张绍法,男,1940年9月27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95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吕雪萍,女,1975年11月30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117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吴水娟,女,1949年10月19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72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吕东毅,男,1962年7月29日出生,汉族,住浙江新昌县大市聚镇东郑村东坞99号。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