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辽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吉0382执119号申请执行人杭长林,男,1965年3月28日生,农民,汉族,住双辽市卧虎镇。被执行人李凤娟,女,1968年9月21日,汉族,农民,住址同上。杭长林诉李凤娟离婚纠纷执行一案,本院于
二0一五年四月七日作出(2015)双郑民一初字第110号民事调解书,由李凤娟给付杭长林财产款5000元。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权利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李凤娟下落不明,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申请本次终结。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6)吉0382执119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杨玉福
审判员 :刘凤华
审判员 : 陈 霞
二〇一六年六月七日
书记员 : 肖 宝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