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晋0427民初151号

XX则与李春辉、申福锁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民事判决书

法院
壶关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6-07
公开日期
2016-08-09
所属地区
壶关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当事人
XX则,李春辉,申福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十九条,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第七十六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

裁判文书全文

山西省壶关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晋0427民初151号原告XX则,山西省壶关县人。委托代理人路军红,壶关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被告李春辉,山西省壶关县人。被告申福锁,1957年3月9日出生,壶关县人。

原告XX则诉被告李春辉、申福锁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XX则及其委托代理人路军红、被告李春辉、被告申福锁到庭参加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2015年11月13日,被告李春辉驾驶中型货车,沿桥西村由西向东行驶,行至桥东处,与迎面原告驾驶的两轮摩托车相撞,致原告受伤,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事故发生后,原告先后到杜家河接骨医院、长治县立新正骨医院治疗,请求二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40866.95元。原告提供了:1、住院病历、诊断证明书、入院证、出院证、治疗费票据证明其受伤及治疗情况;2、壶关县价格认证中心出具的原告车辆损失价格认定;3、壶关县交通警察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二被告在法定期间未提交书面答辩。被告李春辉提供了其驾驶证。

经审理查明:2015年11月13日上午9时许,被告李春辉驾驶被告申福锁所有的重型自卸货车,沿壶关县集店乡桥西村由西向东行驶,行至桥西村桥东弯坡道处,与迎面原告驾驶的无牌两轮摩托车相撞,致XX则受伤,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经壶关县交通警察大队鉴定,原告XX则、被告李春辉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在长治县立新正骨医院治疗,被诊断为右胫骨平台粉碎性骨折,2015年12月20日出院,住院37天。原告的摩托车经壶关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损坏价值为870元,被告申福锁的车辆在交通事故发生时未缴纳交强险。原告的各项损失包括:1、住院费,原告请求赔偿10279.95元,原告提供其在长治立新正骨医院的住院收据5支,费用为9623元,另外2支收据系在其它医院开具的收据因未有证据证明原告在其它医院治疗的证据,不予认可;2、护理费,按照山西省2015年农、林、牧、渔业人均收入标准计算,每人每天131元,131元37天=4847元;3、住院伙食补助,按照山西省职工出差补助标准每人每天100元计算,100元37天=3700元;4、营养费,每天30元,30天37天=1110元;5、误工费,按照山西省2015年农、林、牧、渔业人均收入标准计算,每人每天131元,131元120天=15720元;6、交通费,酌情认定300元;7、车辆损失870元,以上费用共计36170.95元。

本院认为:公民的人身健康权应依法得到充分有效的保障,原告XX则与被告李春辉驾驶的被告申福锁所有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当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原告XX则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承担同等责任,在事故中存在过错,对自己的损失应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被告李春辉系被告申福锁雇佣人员,在雇佣过程中发生的侵权行为,应由雇主承担。被告申福锁作为车辆的所有人,负有对车辆能够正常上路行驶的所有责任,应当取得车辆行驶证,并缴纳强制险,在车辆不符合上路行驶的条件下,却雇佣他人让车辆上路行驶,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过错,对原告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原告的各项损失为36170.95元,原被告各承担一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十六条、第十九条、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

判决如下:被告申福锁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XX则18085.48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案件受理821元由原告XX则和被告申福锁各承担410.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杨志岗

审 判 员  赵启生

人民陪审员  刘晓军

二〇一六年六月七日

书 记 员  王 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