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陕0116民特26号申请人许某。被申请人许某甲。
申请人许某诉被申请人许某甲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一案,本院受理后,申请人许某于2016年6月7日向本院提出了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申请人许某申请撤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准许申请人许某甲撤回起诉。
审判员 徐峰章
二〇一六年六月七日
书记员 支 涵 来源:
许某与许某甲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一审民事裁定书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陕0116民特26号申请人许某。被申请人许某甲。
申请人许某诉被申请人许某甲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一案,本院受理后,申请人许某于2016年6月7日向本院提出了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申请人许某申请撤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准许申请人许某甲撤回起诉。
审判员 徐峰章
二〇一六年六月七日
书记员 支 涵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