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粤0604刑初540号公诉机关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陈某,男,身份证号码×××5753,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湖南省双峰县。因本案于2015年12月10日被羁押,同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31日被逮捕。经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决定,2016年1月15日被取保候审。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以佛禅检刑诉(2016)49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某犯诈骗罪,于2016年5月2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于同年6月1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方海燕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陈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2015年12月10日,被告人陈某根据“老陆”(待查)的指示,在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好客来宾馆315房内,利用“伪基站(短信频发器)”冒用95533号码,共发送诈骗短信20407条。“老陆”约定每日向被告人陈某支付200元报酬,并事先向被告人陈某支付人民币1000元。当日12时许,民警在上述房间内将被告人陈某抓获并缴获上述伪基站设备一套、手机二部、违法所得人民币1000元。上述事实,被告人陈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无异议,并有被害单位中国移动佛山分公司员工何某的陈述及辨认笔录,扣押决定书、扣押笔录及扣押清单,物证照片,中国移动佛山分公司出具的禅城区伪基站排查报告,无线电发射设备测试报数,抓获经过,户籍证明,被告人陈某在侦查阶段的供述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使用“伪基站”发送诈骗信息20407条,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陈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被告人陈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陈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公诉机关建议判处被告人陈某一年以上二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意见成立,本院予以采纳。鉴于被告人陈某犯罪情节较轻,确有认罪、悔罪表现,对其可宣告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六十四条的规定,
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陈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向本院缴纳。)二、对扣押的作案工具“伪基站”主机、电源等物品依法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销毁;对扣押的作案工具手机二台、背包以及违法所得人民币1000元依法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员 高春柱
二〇一六年六月七日
书记员 庞健敏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文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