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皖0504民初1696号
原告:许忠涛,男,汉族,1987年9月5日出生,住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尚明,安徽铭心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蔡景定,男,1981年12月30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
被告:马鞍山荣鼎机电设备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西苑新村1-20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000665021344。
法定代表人:蔡景定,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范学齐,男,1954年1月1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原告许忠涛诉被告蔡景定、马鞍山荣鼎机电设备贸易有限公司、范学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由于被告下落不明,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 张宏霞
二〇一六年六月七日
书记员 汪开源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