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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皖08民辖8号

原告吴银燕诉被告黄向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指定管辖通知书

法院
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6-07
公开日期
2016-06-24
所属地区
安徽省安庆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裁判文书全文

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指 定 管 辖 通 知 书(2016)皖08民辖8号岳西县人民法院、潜山县人民法院:岳西县人民法院于2016年6月6日报送的关于请求对原告吴银燕诉被告黄向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指定管辖的函已收悉。本院审查认为,本案原告吴银燕与岳西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储峰系母子关系,如由岳西县人民法院审理,审理结果可能引起当事人的合理怀疑。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本院将该案指定由潜山县人民法院管辖。请岳西县人民法院收到本通知书后,及时告知相关当事人,并做好与潜山县人民法院的交接工作。

二〇一六年六月七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