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冀02执1986号申请执行人张莉。被执行人武建保。被执行人崔双燕,本院在执行张莉申请武建保等合伙企业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张莉书面申请本院延期执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中止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丰民初字第1210号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张贻慧
二〇一六年六月七日
书记员 张爱明 来自
张莉与武建保、崔双燕合伙协议纠纷执行裁定书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冀02执1986号申请执行人张莉。被执行人武建保。被执行人崔双燕,本院在执行张莉申请武建保等合伙企业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张莉书面申请本院延期执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中止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丰民初字第1210号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张贻慧
二〇一六年六月七日
书记员 张爱明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