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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黑02执13号

大庆四合田园植物蛋白有限公司与齐齐哈尔市天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法院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6-03
公开日期
2017-07-18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当事人
齐齐哈尔市天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大庆四合田园植物蛋白有限公司,大庆曼哈维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裁判文书全文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黑02执13号申请执行人齐齐哈尔市天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被执行人大庆四合田园植物蛋白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大庆曼哈维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大庆四合田园植物蛋白有限公司与齐齐哈尔市天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就如何执行处于协商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5)齐商初字第70号判决的本次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李云飞

审判员  胡建光

审判员  丛 刚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日

书记员  鄂 峰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