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即墨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鲁0282执1097号申请执行人张振华。被执行人孙辉。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振华与被执行人孙辉侵权纠纷一案中,现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本院(2015)即民初字第6110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曹瑞亮
审判员 隋兆忠
审判员 刁振华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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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振华与孙辉侵权责任纠纷执行裁定书
山东省即墨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鲁0282执1097号申请执行人张振华。被执行人孙辉。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振华与被执行人孙辉侵权纠纷一案中,现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本院(2015)即民初字第6110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曹瑞亮
审判员 隋兆忠
审判员 刁振华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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