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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汉滨刑初字第00351号

武文刚、武岗、武航犯盗窃罪;孙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6-03
公开日期
2016-09-23
所属地区
安康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武文刚,武岗,武航,孙某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五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第六条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