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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聊刑二初字第12号

吴广雨、魏玉义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6-03
公开日期
2017-01-03
所属地区
山东省聊城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诈骗
当事人
吴广雨,魏玉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四条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