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泌阳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泌法民执裁字第00656号申请执行人黄应仙,女,1989年8月23日出生,汉族。被执行人孙玉印,男,1967年3月5日出生。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泌民初字第01958号民事判决书,在执行申请人黄应仙与被执行人孙玉印健康权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无可供执行财产,申请人书面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六条(一)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2015)泌法民执字第00656号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后,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审判长 李 森
审判员 陈有辉
审判员 史春光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日
书记员 陈 香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