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新田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1128执60号申请执行人欧荣生。被执行人陈雄久。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欧荣生与被执行人陈雄久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本院(2015)新法民二重字第1号民事判决一案,双方当事人于2016年6月1日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被执行人陈雄久已按和解协议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作出的本院(2015)新法民二重字第1号民事判决执行完毕。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日 来源:
欧荣生与陈雄久租赁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湖南省新田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1128执60号申请执行人欧荣生。被执行人陈雄久。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欧荣生与被执行人陈雄久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本院(2015)新法民二重字第1号民事判决一案,双方当事人于2016年6月1日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被执行人陈雄久已按和解协议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作出的本院(2015)新法民二重字第1号民事判决执行完毕。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