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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闽0922民初764号

郑建斌与汤天赦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寿宁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6-02
公开日期
2016-09-30
所属地区
寿宁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郑建斌,汤天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裁判文书全文

福建省古田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闽0922民初764号原告郑建斌,女,1979年8月7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522271979********,汉族,古田县人,住古田县吉巷乡薛后村坑洋口**号。被告汤天赦,男,1975年12月16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522271975********,汉族,古田县人,住古田县城东街道廷元里村中路**号。

原告郑建斌诉被告汤天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审理期间,因被告汤天赦去向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  郑鹭青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日

书记员  施倩倩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