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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皖15刑辖6号

指定管辖决定书

法院
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6-02
公开日期
2016-10-17
所属地区
安徽省六安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案由
故意毁坏财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十六条

裁判文书全文

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指 定 管 辖 决 定 书(2016)皖15刑辖6号叶集区人民法院:关于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检察院商请我院将被告人孟炀故意毁坏财物罪指定管辖一案,本院经研究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该案指定由你院审判。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