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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川0823执176号

XX昌与黄秀清民间借贷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剑阁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6-02
公开日期
2016-07-09
所属地区
剑阁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川0823执176号XX昌、黄秀清:申请执行人XX昌申请执行黄秀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XX昌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剑阁民初字第1819号民事判决书,于2016年3月1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黄秀清支付标的17210.00元。在本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黄秀清已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五条之规定,(2015)剑阁民初字第1819号民事判决书全部内容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