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阳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鲁0125财保97号申请人张梦洋,女,2012年11月6日生,汉族,住济阳县。法定代理人张庆田,系张梦洋之父。被申请人张茂建,男,1977年02月01日生,汉族,住济阳县。被申请人济南安顺运输有限公司,驻济阳县。
申请人张梦洋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非诉财产保全一案,于2016年6月2日向本院提出申请,查封被申请人张茂建驾驶的济南安顺运输有限公司所有的鲁AJ57**号重型自卸货车一辆,保全价值100000元。并已提供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张梦洋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查封被申请人张茂建驾驶的济南安顺运输有限公司所有的鲁AJ57**号重型自卸货车一辆。申请人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乔红兵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日
书记员 李仲魁 来源: